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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北京租房新政征求意见:京籍无房家庭子女可租房上学

2017-09-29 19:07: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按照新政,承租人为本市户籍无房家庭,符合在同一区连续单独承租并实际居住3年以上且在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夫妻一方在该区合法稳定就业3年以上等条件的,其适龄子女可在该区接受义务教育,具体办法由各区人民政府结合实际情况制定。

三、办居住证不用再提交租房合同了

根据《通知》,已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的,承租人依法申请办理公共服务事项时,不再提交其在京合法稳定住所的纸质证明材料。

将来通过平台登记备案的住房租赁,相关部门会实现联网共享,这就方便了租赁当事人办理各种和自己生活的事项。

《通知》中也很明确的写出,承租人为非本市户籍的,可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依法申请办理居住登记卡或申请居住证。

此外,承租人符合公租房货币化补贴条件的,可以根据住房租赁监管平台登记备案的信息,直接申请租金补贴,也不用再提交相关的纸质材料了。

四、保护租赁当事人权益 不得单方面提高租金

此次新政对于保护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上作出了多项细致的规定。

鼓励当事人签订长期住房租赁合同,当事人签订3年以上住房租赁合同且实际履行的,可以获得相关政策支持。

出租人应当按月收取租金,承租人要求按季、年收取租金的,出租人可以按季、年收取租金。

出租人收取押金的,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押金的数额、管理或托管方式和退还时间等,除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终止日起3个工作日内,出租人应将押金退还承租人,出租人对退还押金有异议的,应当承担相应举证责任。

出租住房在租赁期间因买卖、继承、赠与等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租赁期间届满,出租人不再继续出租住房的,应当提前1个月以上通知承租人;继续出租的,同等条件下原承租人享有优先承租权,原承租人存在重大违法行为的除外。

承租人不得擅自转租、合租,合同明确约定可以转租、合租的除外,承租人根据合同的定转租、合租的,应当按本办法规定办理住房租赁登记备案,次承租人不得再次转租。

最后,再明确一下什么样的住房才能出租:

1、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安全、消防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且满足基本使用功能;

2、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布局分割出租;

3、厨房、卫生间、阳台、储藏室等不宜居住的空间不得出租用于居住;

4、人居居住面积不得低于本市规定标准。(即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不得低于5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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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日报、“京房字”微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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