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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沈阳9月28日消息(记者郭威 实习记者高宇彤)沈阳市将于9月份正式实施《沈阳市防御雷电灾害条例》。
《条例》规定,应当安装防雷装置而拒不安装的、对重大雷电灾害事故隐瞒不报的,由沈阳气象主管部门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条例》还规定,防雷装置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易燃易爆场所的防雷装置检测应每半年进行一次。
此外,由于玩忽职守,导致重大雷电灾害事故的防雷工作人员,由所在单位依法给予行政处分,致使国家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遭到重大损失,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