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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纪委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2017-09-28 23:02:5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广州9月28日消息(记者郑澍)为进一步严明纪律,持续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防止“四风”问题反弹,不断释放执纪必严的强烈信号,广州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广州岭南国际企业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李峰提供超标准接待问题。2014年2月至2016年6月,李峰违反有关规定,先后3次从东方宾馆领取茅台酒用于公务接待,共计价值人民币17135元。同时,东方宾馆存在违规送节礼和公款宴请等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李峰作为东方宾馆党委书记负有主要领导责任。2017年8月,李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天河区城市更新局副局长高灿昀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2010年至2014年春节和中秋节期间,高灿昀先后10次收受某公司法人代表给予的节日费,共计3.4万元。此外,高灿昀还涉嫌其他严重违纪问题。2017年7月,天河区纪委给予高灿昀开除党籍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增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违规组织公款旅游问题。2015年7月至2016年7月,增城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站长刘毓玲及王志晓、徐湛恩、张志忠等4名领导班子成员,以参加上级举办培训班名义,组织本站干部职工前往黑龙江、宁夏、安徽、内蒙古等地旅游共4批次,共计花费公款250817元,均在下属单位列支。2017年5月,刘毓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行政记过处分,王志晓和徐湛恩分别受到党内警告、行政记过处分,张志忠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花都区花山镇借调司机黄伟贤、蔡云志违规使用公务用车等问题。花山镇党委、政府借调司机黄伟贤、蔡云志在借调工作期间,利用为镇领导驾驶公务用车的工作便利,多次私自用镇领导的公务车加油卡为其个人私家车加油。此外,黄伟贤、蔡云志还存在公款报销娱乐性消费发票问题。2016年10月,花都区纪委给予黄伟贤、蔡云志党内警告处分,违纪款被收缴。

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违规发放福利问题。2015年2月19日,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从工会费中以现金方式为45名员工各发放600元春节开门利是,总计2.7万元。广州市果树科学研究所主要领导陈健对发放福利等重大事项把关不严,负有领导责任。经广州市农业局党组会议研究决定,对陈健同志给予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违纪款被收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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