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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9人禁渔期出海捕捞失联18天 获救后自愿认罚

2017-09-28 17:57:5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9人平安归来,所有牵挂的人心中的石头落地,但对检察官来说,监督工作进入一个新的阶段。

“禁渔期间,为了抢占水产品资源先机,携带禁用渔具私自出海,为了逃避巡查,私自拆除海洋渔业船舶管理系统及北斗卫星导航终端等设施,在航海中电机出现故障,由于定位系统拆除无法获取渔船准确位置、没有通联设施,船员也无法与岸上人员取得联系,对于这种做法必须予以打击,形成震慑,防患未然。”海洋生态检察小组检察官小王说。

于是,该院通过监督指导中心启动立案监督程序,要求该县海洋与渔业局将案件移送县公安局刑事立案,并通过“两法衔接”平台实时监督案件进展,检察官提前介入案件侦查,详细核实案件事实、细节和关键证据,引导公安机关对已被毁灭的捕获物进行价格鉴定,全面收集、固定证据,对案件进行指导。

不到半个月,该县公安局对该案中起主要作用的庄某等3人,以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

公开审查以案释法,嫌疑人认罪悔罪

“检察官全程跟踪事件进展、提前介入掌握案件动态信息,将逮捕必要性分析得很透彻。”该院分管领导告诉记者,这起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事件典型,考虑到该案的社会影响和危害后果,该院决定邀请犯罪嫌疑人家属、公安机关、海洋与渔业局、村镇领导等20余人参加该案的审查逮捕公开听证会,通过监督指导中心的在线监督模块,微博直播公开听证会的全过程。会上,各方就该案的社会危害性等发表意见。

“真不该为了抢争水产品资源,蒙蔽了心智,漂泊了18天差点连命都没了,对不起大家,我愿意接受惩罚!”“我们靠捕鱼为生,也知道禁渔期出海的危险性,可是存在侥幸心理,我认罪,希望大家能够吸取我们的教训。”犯罪嫌疑人庄某等3人在看守所通过远程视频参加听证会并当场表示悔罪认罪。

经综合案情和证据分析,检察机关对船主庄某等3人作出批准逮捕决定。“收到检察机关通知父亲和弟弟被逮捕的短信,家人都很心痛,但是我们能理解和接受,因为全社会和政府的关心才让他们有了生还的机会,我们希望可以用什么方式替他们赎过,争取从宽处理。”庄某等人的家属通过检察监督指导中心向检察官转达了意愿。

“立足生态检察职能,检察机关全面推进‘一体联动、多维监督、源头预防、修复补偿’海洋生态司法保护新格局,全力守护碧海蓝天。”该院检察长许金标说。9月13日,在检察机关和海洋与渔业局的共同见证下,近万尾鱼苗向海洋深处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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