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海口9月27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罗佳)为进一步方便在三亚居住、就业、就读的外省和省内其他市县居民异地办理居民身份证,三亚市公安局在市政务中心公安审批办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于9月25日起在荔枝沟、新风、崖城、林旺等4个派出所推行居民身份异地受理证的新举措。截至目前,全市共计为128名群众异地受理了身份证件。
据悉,按照公安部、省公安厅全面深化公安改革意见精神及工作部署,三亚市公安局坚持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具体事务作为户籍改革的重点,秉承“全力畅通为民服务的渠道,不断拓宽便民服务的途径,把异地办理身份证作为践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化公安改革举措之一”的理念,积极落实政策措施,自2016年8月起就推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从最初的8省(直辖市)点对点异地受理逐步实现全国异地身份证“全覆盖、全对接”。
近期,围绕着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和就近办理服务工作的新需求,通过前期广泛调研、系统对接调试、人员培训等工作,决定采取先期试点、分步实施的方式,先在吉阳、天涯、崖州、海棠等4个区选择一个流动人口集中的派出所推行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争取年底在全市34个户籍业务派出所全面铺开,确保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工作稳步推进。
据悉,全市现已在市政务中心公安审批办、吉阳区荔枝沟派出所、天涯区新风派出所、崖州区崖城派出所、海棠区林旺派出所等5个单位开设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外地户籍(含省内外)居民因身份证丢失、损坏或有效期满,需要在三亚市换领、补领的,可凭户口簿、身份证、驾驶证、护照等合法有效证件及居住证(或《暂住登记凭证》),到三亚市5个居民身份证异地受理点申请补领、换领(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不予受理),补领、换领居民身份证除按规定收取工本费之外,不另收取其他任何费用,群众自办理异地受理之日其60日之内即可到办理点领取证件。需要注意的是,丢失补领居民身份证须进行身份证挂失,到期、损坏换领身份证的在领取新的证件时要将旧证上交公安机关。
警方提醒,以下三种情形不予异地受理:一是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的;二是相貌特征发生较大变化,且居民身份证未登记指纹信息难以明确身份的;三是有伪造、变造、买卖、冒领、骗领、冒用国家机关证件和买卖、使用伪造的国家机关证件不良记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