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晋城9月25日消息(记者贺威通 晋城台记者张晓东)近日,山西省晋城市制订出台标准化创新奖励办法,由晋城市政府设立标准化创新奖励专项资金,对全市有关单位主持或参与标准制修订及其他取得标准化工作成果的一次性奖励。
根据奖励办法,凡在晋城市依法注册成立的企业、社会组织、公共管理和服务机构均可依照《奖励办法》申请标准化奖励。具体奖励办法为:主持国际标准、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制修订的分别奖励50万元、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承担国际、国家、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工作的分别奖励30万元、20万元、1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证书的分别奖励20万元、 10万元;承担国家级、省级标准化试点示范项目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获得国家级、省级标准创新贡献奖的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奖励办法于9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了解,设置这一奖励办法目的是通过标准化项目的实施,提高晋城市企业的产品竞争力和行业“话语权”,推动经济转型和产业优化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