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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周大事儿|看看你符合共有产权房申请条件吗?

2017-09-24 08:31:5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通讯】民航局:允许航空公司对便携式电子设备影响进行评估

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副司长朱涛表示,根据机上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发展趋势和国际上的研究成果,民航局将允许由航空公司对便携式电子设备的影响进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管理政策。朱涛在18日举行的民航局例行发布会上说,交通运输部日前通过了对《大型飞机公共航空运输承运人运行合格审定规则》第五次修订。在航空器持续适航与安全改进方面,进一步明确了航空公司有关航空器持续适航和安全管理的要求。>>

  【住房】北京发布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

  北京市发布《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根据这个《办法》,共有产权住房政策通过实行政府与购房人按份共有产权方式,政府将其持有的部分产权的“使用权”让渡给首次购房人。供应对象为符合北京市住房限购条件且家庭成员名下均无住房的家庭。其中,单身家庭申请购买的,申请人应当年满30周岁。一个家庭只能购买一套共有产权住房。已签订住房购买合同、征收(拆迁)安置房补偿协议等情况的申请家庭,不得购买共有产权住房。>>

  【税务】好消息!15项涉税事项年底实现全国通办

国家税务总局21日对外发布《关于跨省经营企业涉税事项全国通办的通知》,明确4类15项涉税事项在今年年底基本实现全国通办。>>

近日,杭州等多地叫停共享电动自行车。对此,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吴春耕表示,《关于鼓励和规范互联网租赁自行车发展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不鼓励发展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因为当前市场上投放的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普遍超标、容易发生交通事故、火灾隐患突出、车辆运行安全风险高、电池污染问题严重,建议各地审慎对待,从严掌握。>>

(综编/尹世杰 据新华社、人民日报等媒体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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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一周大事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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