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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电影:有先天优势 须尊重电影创作规律

2017-09-17 16:26:3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呼和浩特9月17日电 题:IP电影:有先天优势 须尊重电影创作规律

新华社记者王靖、白瀛

根据古典名著创作的《西游·伏妖篇》获得16.52亿元票房,4部《小时代》系列电影拿下20亿元票房。但根据电视剧改编的电影《三生三世十里桃花》票房与预期有较大差距,小说改编的电影《何以笙箫默》网上评分不高……

在呼和浩特举办的第26届中国金鸡百花电影节上,业内人士认为,IP 电影固然先天自带“粉丝”,但IP不是灵丹妙药,如果不尊重电影创作规律,IP电影也只能成为过眼云烟。

  自带“粉丝”:IP电影的先天优势

IP指的是知识产权,可以是小说、动漫、游戏、电视节目、音乐、舞台剧,甚至只是一个名字、短语,把它们改编成拥有版权的电影,称作IP电影。

当下,一些在网络上发表的原生性内容,像科幻小说、历史小说、青春小说一旦拥有较高的关注度,很快就会被影视公司买断版权,继而改编成影视剧。据艺恩电影智库数据显示,2016年票房过亿电影数量86部,其中IP改编电影占据37席。其数量虽然只占上映电影的7%,但创造了全年35%的票房,IP电影的某种先天优势可见一斑。

“现在IP是稀缺资源。对投资方来说,投资一个IP风险较小,因为已经有成功的底子了。”网剧制片人宋鑫说。

北京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教授张绍阳说:“成功的IP本身自带‘粉丝’,其改编的影视作品有天然的观众基础。”他认为,由IP开发的项目对产业链的延伸帮助极大,好莱坞电影公司历来重视续集创作,一旦一部电影成功,就不断推出续集,这其实也是一种典型的IP思维,把成功的原创剧目变成一个IP概念,不断地加以开发。

  IP只是好图纸 非灵丹妙药

但高票房并不代表高质量。今年7月,中国电影家协会编写并发布的《2017年中国电影艺术报告》指出,一些IP电影集中于玄幻、神魔、解构历史等题材,“缺乏人性表达的细腻和敏锐,也缺乏艺术洞察的深度和新颖,有的作品甚至就是粗糙的急就章”。

小说《盗墓笔记》作为“盗墓小说”的标志性作品,先后被改编成网剧、电影,但并不太成功。小说《摆渡人》《从你的全世界路过》《爵迹》也是如此。许多观众表示,这些电影透支了原IP的信誉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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