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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贪官敛财偏爱黄金 有厅官竟藏了500多斤

2017-09-17 00:26:38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值得注意的是,向王素毅行贿的企业法人中多为房地产商。2008年3月,为报答王素毅在工程施工许可上的帮助,开发商武某某在北京国际饭店给王素毅送上每块重1公斤的黄金10块,价值人民币234万元。

据华商报报道,2014年11月15日,时任西安市委常委、市直机关工委书记杨殿钟因涉嫌严重违纪被立案调查。

杨殿钟案的判决书长达90页,近6万字,笔笔受贿触目惊心。据核算,杨殿钟个人拥有财产合计1.059亿元(黄金279.47千克,人民币476.81万元,美元11 万,江诗丹顿手表1 只,百达翡丽手表1 只,童子福报平安图白玉石1 块),其中受贿财物共4547万元。

而且这138次受贿他几乎是来者不拒,少的一笔受贿5000元,多的一笔200万元,12年间平均每天“收入”达2.15 万元。而扣减合法收入509万余元和受贿财物,杨殿钟还有5561万元财物不能说明来源。

为何收黄金?“收现金没面子”

为什么这些贪官都爱收藏黄金呢?

对贪官来说,黄金最大的优点莫过于易储藏携带、易保存和保值避险这几点。

2013年,安徽省含山县招商局原局长吴永生受贿案案发前,先与妻子一起到民政部门办理了假离婚,并把财产转移到妻子名下,后又把受贿得来的金银首饰等赃物埋在自家院子里。

此外,有贪官认为收黄金比现金更有面子。在庭审时,安徽池州市委原副书记王强自述收受现金没有面子,故在四年间共受贿黄金3.5公斤、银元50块、手镯、手表等。

关键词:贪官受贿敛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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