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广网沈阳9月16日消息(记者徐志强)记者日前从鞍山市人大常委会获悉,为加强矿产资源的统一管理,合理勘查、开发利用和保护矿产资源,鞍山市出台了一个新的地方法规即《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该条例自10月1日起施行。
作为典型的资源型城市,矿产品的开发利用一直是鞍山市的支柱产业,在国民经济发展中占有重要比重。长期以来,矿业生产在创造巨大经济和社会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环境污染、资源浪费等一系列问题,引起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
历时1年多时间,鞍山市人大常委会针对当前以及长远矿产资源管理中急需规范的问题,制定并出台了《鞍山市矿产资源保护条例》。
这部地方性法规突出了资源规划的基础性地位,进一步强化了重点矿种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工作。开发矿产资源必须兼顾当前与长远、局部与整体,统筹全市矿产资源勘察、开发利用与保护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法规对矿产资源规划编制的原则及重点内容进行了规定,针对铁、菱镁、滑石、玉石等重点矿种,分别从需要编制专项规划以及需要注重保护自然地理风貌等两个方面进行了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