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首届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高峰论坛”在京举行

2017-09-15 17:16:5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由法制日报社主办的“首届中国商业秘密保护高峰论坛”今天在北京梅地亚中心隆重举行,来自关注商业秘密保护的专家学者、企业代表、律师以及政府相关部门领导共300余人出席论坛,就我国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进行了深入探讨。

创新引领发展,科技成就收获,科技创新、专利、技术秘密与商业秘密紧密相连。商业秘密既是企业的“心脏”,也是企业的“财富”,是弥足珍贵的智慧财产,需要精心地保护。企业中存在研发成果泄密、技术秘密泄露、竞争对手窃密、随意跳槽侵权、客户名单“飞单”、电子数据披露等高危风险,使企业家与投资人普遍感到担忧,逐渐成为妨碍我国企业科技创新的“绊脚石”,企业需要进一步加大商业秘密保护力度,进一步提高企业科技创新核心竞争力。

将于10月1日起施行的《民法总则》,已经将商业秘密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客体,这是《民法总则》的亮点之一。全国人大常委会正在修订《反不正当竞争法》商业秘密保护条款,这标志着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高度重视。

国家工商总局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局局长杨红灿指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一种形式,越来越受到世界各国的关注与重视,特别是在我国打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社会营商环境的今天,加强商业秘密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多年来,工商机关一直高度重视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至今,全国工商机关共查处侵犯商业秘密案件1000余件。各地工商机关在积极受理投诉、查处侵犯商业秘密违法行为的同时,还主动开展商业秘密保护行政指导工作,指导帮助企业提高商业秘密保密意识,建立完善商业秘密保护制度,促进创新发展,巩固创新成果。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的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也将进一步加大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积极促进和保护企业的创新发展,为维护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做出积极贡献。

全国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督察组组长孙勇表示,商业秘密保护面临的形势复杂。在经济全球化深入发展、创新成为引领发展第一动力的时代背景下,世界各国日益重视商业秘密保护工作,不断加强对商业秘密持有者及其经济利益的保护。2016年5月,美国《商业秘密保护法》正式生效。2016年7月,欧盟出台了适用于全体成员国的《商业秘密保护指令》。在多双边知识产权交流合作与磋商谈判中,商业秘密已经成为热点议题。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