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北京9月14日电(王莹)记者从文化部召开的第三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获悉,为贯彻落实中央关于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决策部署,深入做好“十三五”时期中华古籍保护工作,文化部在征求全国古籍保护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其他成员单位的意见后,近日发布《“十三五”时期全国古籍保护工作规划》(以下简称《规划》),这是我国古籍保护工作方面的首个五年规划。
发布会上,据文化部公共文化司副司长陈彬斌介绍,《规划》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以普查登记为基础,以分级保护和揭示利用为重点,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基本原则,提出到2020年全国古籍资源和保存状况基本摸清,国家级、省级珍贵古籍保护状况明显改善,实施一批珍贵古籍修复项目,完成一批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古籍影印出版工作,珍贵古籍缩微复制和数字化成果显著,古籍公共文化服务功能和社会教育的作用更加彰显,古籍保护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专业水平明显提升,制度建设、立法工作和标准规范有较大进展,社会参与的广度和深度不断拓展,古籍传承文明、服务社会的能力进一步提升。
对于这一发展目标,国家图书馆副馆长、国家古籍保护中心副主任张志清介绍指出,到2020年,完成古籍普查登记的古籍收藏机构的数量达到2000家,出版《普查登记目录》的古籍收藏机构的数量达到200家,古籍普查数据的发布达到72.6万条,珍藏古籍的修复数量达到350万叶,完成和发布古籍数字资源达到7万部,影印出版古籍数量达到1.5万部,培训古籍收藏单位从业人员达到1万人次,制定出台古籍定级、存藏、修复、数字化等行业技术标准数量达到15部。
记者了解到,为保障各项目标顺利实现,《规划》从基本完成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工作,切实加大古籍保护力度,全面提升古籍修复能力,加强古籍整理出版和数字化建设,利用古籍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古籍保护制度、法规和标准建设6个方面,提出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20项重点任务,明确提出加强组织领导、推进队伍建设、开展监督评价3项保护措施。
与此同时,《规划》列出中华古籍普查登记、珍贵古籍保护、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和古籍保护实验室建设、古籍整理出版及数字化建设和中华优秀文化典籍推广5个专栏共16个重点项目,着力增强可操作性,确保各项任务措施落到实处。
自2007年“中华古籍保护计划”实施以来,我国古籍保护工作取得了丰硕成果。截至2016年底,全国共完成200万部古籍的普查登记,命名12家国家级古籍修复中心,修复珍贵古籍250万叶。国务院公布5批《国家珍贵古籍名录》(12274部)和“全国古籍重点保护单位”(180家)。通过全国古籍普查登记基本数据库公开发布古籍普查数据40.6万条,完成古籍数字资源4.6万部。影印出版《中华再造善本》及续编、《中国珍贵典籍史话丛书》、《中华医藏》等1.34万部古籍书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