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章莹颖案嫌犯由公聘律师辩护 新律师经验更足

2017-09-12 09:32:3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中新网9月12日电 据美国侨报网综合报道,美伊利诺伊大学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绑架案于当地时间9月8日再次开庭,法官同意了嫌犯原律师团的请求,解除了其对嫌犯的代理,并同意指定公设辩护律师代理嫌犯。分析人士称,新律师的能力和经验都在原律师团之上。而更换律师对案情本身的程序上是否会造成延误现在还不清楚。

  

辩方原律师团队伊凡·布鲁诺 (左)和汤姆·布鲁诺(右)。(美国《世界日报》特派员黄惠玲/摄影)

当地时间9月8日开庭时,布鲁斯法官询问了前律师团为什么要在这个时间撤出的原因,他们的答复是,除了律师费用之外,现在知道联邦检察官将会有追加起诉,而且新罪名的可能刑罚是死刑。联邦检察官也确认了这一点。

之后,嫌犯请法官为他指定律师,并向法庭递交了他的财务报告,基本情况是嫌犯目前有大约6万美元的学生贷款,4000美元车贷,他太太的收入是每个月2500美元。根据这些情况,法官决定为嫌犯指定律师。

由于在香槟当地的公设辩护律师缺乏为死刑案罪犯辩护的经验,公设辩护办公室提议外请的律师叫罗伯特·塔克(Robert Tucker),如经法庭批准,会由他作为此案首席律师,而当地联邦公设律师则负责辅佐。塔克律师曾是联邦公设辩护律师办公室在华盛顿D.C的律师,曾四次代表死刑罪犯。

为何美国会有给嫌犯指定律师?

  

  资料图:中国访问学者章莹颖。

先解释一下为何美国会有给嫌犯指定律师的规则。这个规则来自美国联邦宪法第六修正案。第六修正案的其中一条规定,每个罪犯都有权利有一位辩护律师,如嫌犯的经济能力不够雇佣刑事辩护律师的话,可以由一位公设辩护律师来代表他。这个律师将代表嫌犯面临审判的全部过程,包括审判前的调查审问阶段,审判全过程,法官量刑的过程,还包括至少第一次的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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