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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二中院成功调撤一宗涉群体性纠纷行政案件

2017-09-09 13:07:01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海口9月9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刘欢 罗凤灵)司改以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院领导担任主审法官积极投身办案一线,充分发挥丰富的审判经验优势,率先垂范主动承担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审理,有时甚至是跨分管部门办案,有效缓解办案压力,促进全院办案质效稳步提升。日前,海南二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杨挺担任主审法官,成功调撤一宗涉群体性纠纷的行政案件。

1997年,东方市板桥镇某村委会为改善村里的生活条件,根据村民要求,以村委会的名义将405亩集体土地对外发包,发包期限为50年。2013年开始,承包人郑某在该土地上投资建设光伏变电站。村民对此不满,多次要求收回土地均无果,并曾为此发生过大规模的群体性事件。为了收回土地维护权益,2015年底,村民向东方市政府申请将上述土地进行分割确权到8个村民小组。由于东方市政府在法定期限内未履行职责,2017年5月31日,村民遂将其诉至法院。

海南二中院受理该案后,主审法官杨挺副院长在仔细审阅案卷材料后认为,该案涉案人数众多、社会影响大,表面上是一宗诉政府不履行确权职责的纠纷案,实质上却错综复杂,不仅涉及投资数亿元的光伏电厂的开发使用,还关系到8个自然村近400多万元承包款的利益纠纷。为妥善审慎处理好该案,更好的化解矛盾,杨挺副院长多次与合议庭法官讨论该案的疑难症结所在,经合议庭一致意见推迟开庭时间,着重协调解决该案。

2017年7月31日,杨挺副院长带领合议庭成员深入东方市板桥镇查看现场,耐心地与涉案村民、涉案土地使用人进行沟通交流,详细了解该案的来龙去脉。在听取涉案村民的意愿后,杨挺副院长决定次日在东方法院召开案件协调会协调该案。

次日,东方市政府副市长卞晓燕率领东方市政府法制办、东方市国土局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到东方法院参加了协调会。会上,主审法官耐心地与双方当事人进行沟通,厘清法律关系,释明相关法规,双方当事人也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两个小时的协调,卞晓燕副市长当场责令市国土局在最短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开展涉案土地的确权工作,并表态会时时跟进关注市国土局的此项工作。原告代理人及村民代表对海南二中院法官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表示肯定。

经过协调后,东方市政府已于日前启动了确权程序,市国土局也已着手开展对争议地的调查工作,村民主动向海南二中院提交了撤诉申请,至此,该案以协调撤诉的方式结案,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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