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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强活力 提升效能——《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2017-09-08 18:46:51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9月8日电 题:增强活力 提升效能——《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新华社记者周玮

《关于深入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的实施方案》近日公布。这一具有顶层设计性质的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施工蓝图和行动指南的出台,标志我国公共文化体制机制改革迈出新步伐。8日,文化部有关部门负责人就这一实施方案进行了详细解读。

提高运行效率服务效能,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公共文化服务

问:实施方案的重点规范范围是什么?

答: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建立法人治理结构”,“推动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等组建理事会”。实施方案据此确定了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科技馆为文件重点规范范围,考虑到政府设立的美术馆也是重要的公共文化机构,在管理体制和运行方式上与公共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文化机构相似,因此将美术馆也纳入了重点规范范围。同时规定,纪念馆、体育场馆、工人文化宫、青少年宫、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可参照执行。

问:为什么要推进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这项改革的目的和意义是什么?

答:公共文化机构法人治理结构改革,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举措,也是深化文化管理体制改革的一项重要内容,其根本目的是通过进一步理顺政府、市场、文化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政府改革目标。

从公共文化机构的实际来看,推进法人治理结构改革:一是可以更好贯彻落实党委、政府关于公共文化建设的决策部署;二是通过完善运行管理机制,引入社会力量参与,扩大了监督、评价、决策范围,有助于促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更好实现公益目标;三是通过进一步强化公共文化机构的法人地位,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在人、财、物等方面给予其更大的自主权和决策权,有利于调动各方面积极性,激发内部活力;四是可以促进公共文化机构创新服务内容和方式,完善供需对接机制,提供更多符合群众需求的精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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