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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沉迷炒股 利用公司漏洞侵占680余万元获刑

2017-09-08 13:16:4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针对这些问题,办案民警细心收集大量贺某经手的公司订货、发货票据、银行票据,到经销商和印刷厂走访调查,在对贺某涉案资金的认定问题上,民警整理了几百页原供职公司提供的发货凭证、各类收付款银行凭证、个人银行交易流水,对其中内容仔细甄别,逐个排除,对提货单上涉及的提货车辆、驾驶人员进行排查并询问,对供职的公司和下级经销商以及印刷厂的收付款、货物流向逐一核对,后期汇同司法审计机构进行仔细核算,最终落实了涉案金额。

民警调查发现,贺某还私刻多家销售下家的公章并加盖在每月的销售回单“询证函”上,为了固定证据,民警让贺某及涉及单位一一辨认、核对,同时还通过司法鉴定机构对相关“询证函”印章真假进行鉴定,结果均系伪造。证据确凿,正待民警准备对贺某实施抓捕时,贺某竟然投案自首了。原来,准备逃逸的贺某见民警调查取证如此神速,自觉潜逃无望,迫于压力,只得乖乖投案自首。

侵占的百万巨款用于炒股

据犯罪嫌疑人贺某供述,其在读大学时就开始炒股,赚的多赔的少,在同学中号称“股神”。工作后,还把老婆和朋友的钱陆续投到股市里,但股市一直低迷。 2010年3月,贺某进入该纸业有限公司驻重庆办事处担任片区业务员,主要职责负责公司纸制品的销售和处理客户投诉。

2014年下半年,贺某利用公司容许下级经销商及印刷厂可以拖欠2、3个月货款的漏洞,私下和下级经销商及印刷厂联系,以公司需要促销回款为由,由下级经销商和印刷厂多订货,再以低于公司正常价格将部分货物卖给这些下级经销商和印刷厂,要求下级经销商和印刷厂必须现款结算,并将多定的货物私下转卖给他人,收取他人的货款,再将应交公司的货款部分转移至个人的银行账户,用于配资炒股,截止案发时,贺某共计侵占公司的货款约680余万元。而这680万元全都用来炒股,而且全部亏损。

贺某告诉办案民警,因为自己手里没有多少钱,但又想多赚点钱,将侵占公司的钱补上,所以就通过多下单的方式将公司的货物拿出去低价卖掉,并将卖掉的钱投入股市,但最终亏的本也没了。“一开始想过还钱,自已通过核算,竟然侵占了600余万元,已经没有能力还钱,用钱的时候也想过边用钱边还钱,或者只用一段时间再还给公司,但是并没有那么做。”贺某很后悔地对办案民警说。但是,此时醒悟为时已晚,贺某将面临法律的制裁。

关键词:炒股公司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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