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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砥砺奋进的五年】江苏开启生态文明创建“2.0版” 市县创建指标要求更高

2017-09-07 19:56:4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乡村创建更具江苏特色

为进一步规范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村创建工作,《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村管理规程(试行)》主要分为六章。从申报和审查、考核验收、公示命名、监督管理等方面提出了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镇、村创建的工作程序和要求。

据了解,截至目前,江苏累计建成国家级生态乡镇635个,省级生态乡镇449个,生态乡镇、村数量在全国均位于前列。

在结合江苏省当前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创建工作实际的基础上,江苏省环保厅下放权力事项,把原先由省环保厅委托设区市环保局组织的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创建考核活动,改为直接由设区市环保局组织。同时,把事后由省环保厅复核,改为由省环保厅事中组织抽查,进行全程指导,确保创建工作的质量。

《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示范乡镇(街道)、村指标(试行)》主要从生产发展、生态良好、生活富裕、乡风文明四个方面设计,示范乡镇(街道)建设指标共21项,示范村指标共18项,比示范镇减少3项。同时,增加了河塘沟渠整治率,村务公开制度执行率2项指标;调整了遵守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村规民约的农户比例、(居民)村民对环境状况满意率2项指标,使其更具江苏乡村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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