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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10月起至明年3月停止全市建成区土石方作业

2017-09-03 15:55:4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天津9月3日消息(记者陈庆滨)记者从天津市环保局获悉,为坚决贯彻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大气污染防治协作小组第十次会议部署,认真落实《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要求,天津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实施《天津市2017—2018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突出强化了目标、措施和考核3方面内容,将PM2.5改善目标分解至各区,对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逐一明确了时间表、路线图和责任人。

《攻坚行动方案》明确提出在全面完成《大气十条》各项考核指标的基础上,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全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以上,下降至70微克/立方米,并综合考虑各区去年同期空气质量基准水平以及上半年改善情况,按照68微克/立方米、70微克/立方米、71微克/立方米3档,将全市目标分解到各区。其中,滨海新区及下辖的开发区、保税区、中新生态城以及塘沽、汉沽、大港城区全部要求达到68微克/立方米。

按照逐一落实国家部署的要求,《攻坚行动方案》共归纳形成了10个方面26项重点任务:

一是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严格“先停后治”、分类处置,对合法合规并且无污染企业恢复生产并严格监管,对园区外企业加快实施搬迁改造升级,对纳入关停取缔范围的,确保严格落实“两断三清”。

二是加快散煤污染综合治理。10月底前,完成中心城区全部区域、滨海新区核心区(含塘沽、汉沽、大港城区)和其他区建成区城市散煤“清零”;完成全市农村散煤“电代煤”“气代煤”任务;全面完成武清区“无煤区”建设任务。

三是深入推进燃煤锅炉治理。10月底前,全面完成全市供热、工业、商业燃煤小锅炉改燃关停,中心城区全部燃煤锅炉、滨海新区和环城四区35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其他区10蒸吨及以下燃煤锅炉实现“清零”。关停军电4台煤电机组,年度工程减煤260万吨以上,确保实现燃煤总量削减目标。

四是切实加强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管理。以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焦化、铸造等行业和锅炉物料(含废渣)为重点,全面完成无组织排放治理。

五是全面开展重点行业综合治理。全面完成钢铁、水泥、平板玻璃、陶瓷、有色、火电、焦化等重点行业提标改造。实现全市452家挥发性有机物重点企业治理全覆盖。

关键词:天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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