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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处理生产废水排长江 湖北瑞锶四人涉嫌犯罪被刑拘

2017-08-31 09:51:3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宜昌8月31日电 8月30日,湖北省宜昌市公安局、市环保局联合召开“8.24”污染环境案新闻通气会通报,位于宜都市枝城镇的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废水排放铜含量达到89.8毫克/升,超过国家废水综合排放一级标准(0.5毫克/升)178.6倍,涉嫌污染环境罪。

据介绍,8月17日凌晨,群众举报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偷排未经处理的工业生产废水。8月20日凌晨,公安局环保支队组织精干力量,协同市环境保护监察支队、宜都环境保护监察大队、宜都公安局,对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开展突袭检查,进行现场取证。

8月24日,市公安局对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环境罪立案侦查,并对该公司负责人王某、陈某及公司安环部负责人杨某、污水处理站工作人员王某某依法传唤调查。

经查,2016年初,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建成年产达2500吨的甲磺胺生产线,但该公司只顾企业经济利益,未根据生产增量变化加强环保设施建设,并非法将未经处理的生产废水通过暗渠排入长江。经市环保局和宜都环保局对抽检水样进行检测,发现该公司排放的生产废水PH值为0.83,呈酸性,且废水中重金属铜含量超国家标准178.6倍。该公司非法排放强酸性含铜生产废水的行为已涉嫌污染环境罪。

目前,该市公安局对湖北瑞锶科技有限公司依法进行查处,王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被刑事拘留,此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这是该市公安局环保支队成立后,以“环保+公安”执法模式办理的第一个涉嫌污染环境的刑事案件。(谭国荣 胡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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