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广东省居住证将不再设有效期 居住半年可申领居住证

2017-08-31 09:41:13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居住证将不再设有效期

明日起,凭居住证就可以缴存公积金、考驾照、办出入境证件、补换领身份证、办计生证明,还可以落户……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公安厅获悉,《广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以下简称《条例》),经广东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二审通过,将于9月1日正式实施。

据悉,新修订的《条例》重新设定了居住证的功能定位,扩充到既是居住证明,也是作为享受基本公共服务和便利、申请登记常住户口的证明。同时,增设了居住证申领条件,居住半年以上可按规定申领居住证。此外,居住证不再设有效期,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连续居住的,每年签注一次。

持证福利都有哪些

新修订的《条例》赋予了居住证持有人更多的公共服务和便利。具体如下:

一是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依法享受劳动就业,参加社会保险,缴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积金的权利。

二是享受以下公共服务:

(一)义务教育;

(二)基本公共就业服务;

(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和计划生育服务;

(四)公共文化体育服务;

(五)法律援助和其他法律服务;

(六)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基本公共服务。

三是享受下列便利: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出入境证件;

(二)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

(三)机动车登记;

(四)申领机动车驾驶证;

(五)报名参加职业资格考试、申请授予职业资格;

(六)办理生育登记和其他计划生育证明材料;

(七)国家和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便利。

四是落户。居住证持有人符合居住地人民政府规定的落户条件的,可以根据本人意愿,将常住户口由原户口所在地迁入现居住地。

目前广东有流动人口4369万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