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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日起 四川成都全面实行“多证合一”

2017-08-30 17:11:43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成都8月30日电(朱虹)今日,记者从成都市工商局获悉,从9月1日起,成都全面实行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多证合一”的新登记模式,比国务院规定的时限提前1个月。此项改革对降低市场主体创设的制度性交易成本,激发市场活力,持续优化成都市创业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政府部门简政放权和信息共享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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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8日,成都市政府常务会审议通过由市工商局代拟的《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送审稿)》,确定从9月1日起,将涉及企业、个体工商户、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下统称企业)数据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其中关系公共安全、经济安全、生态安全、生产安全、意识形态安全的除外),进一步整合到营业执照上,实现“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据成都市工商局注册分局局长黄维新介绍,按照市政府工作安排,成都市工商局、市编办会同市法制办、市政府政务中心,在多次征求相关部门及法律专家、企业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将包括公安、房管等7个部门的16项登记、备案事项纳入我市“多证合一”首期改革,实现“五证合一”基础上的21项证照整合。“二十一证合一”除了前期“五证合一”改革时已整合的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新增加的16项分别为:(公安部门)生产性废旧金属收购业特种行业备案、开锁业特种行业备案、二手机动车交易特种行业备案、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业特种行业备案、娱乐场所营业资格备案、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事项变更备案,(房管部门)房地产经纪机构及其分支机构备案,(商务部门)再生资源回收经营者备案、洗染业经营者备案,(文广部门)从事艺术品经营单位备案、企业或者其他经营单位增设艺术品经营业务备案,(食药监部门)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旅游管理部门)旅行社分社备案登记证明、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登记证明和(房管部门)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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