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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人抢劫不成 同伙竟上演“贼喊捉贼”

2017-08-28 16:51:10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据沈军供述,之前陈鹏曾定过三条规矩:第一条:如果不干,上了这个船,知道了这个计划,下去就要整死;第二条:陈鹏有沈军的身份证照片,如果沈军背叛,就到沈军身份证地址把他家全杀光;第三条:这个计划里的任何一个人背叛,其他三个人就把所有事都推在这个背叛的人身上。

沈军此时有了退意,但想着有心脏病,眼睛有残疾,他知道斗不过他们,为了保证自己的安全,沈军一直默认跟着他们干。分配作案工具时,他一个人的包里就装了一把刀和一根电击棍,他跑走了,一半的作案工具也被带走了。

对于沈军的行为,陈鹏、徐路、晓川都直呼没想到,从始至终,沈军自己也从没表达过不想参与抢劫的想法,甚至在当初策划时积极提出购买作案工具的意见,还曾说过“动手的话,我第一个上”。

静安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经审查后认为,沈军参与策划抢劫,并一同到了现场,虽然未参与动手,但抢劫的行为是经四人共同策划的,属于抢劫的共犯。其之后不愿参与但并未能有效阻止其他三人的抢劫行为,而是等三人动手后才离开报警,沈军的行为可以认定涉嫌抢劫罪的共犯,其报警举报的行为可认定为自首。

近日,上海市静安区检察院对陈鹏、沈军、徐路和严晓川以抢劫罪向法院提起公诉。8月18日,经法院审理,以抢劫罪判处陈鹏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千元;以抢劫罪判处沈军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以抢劫罪判处徐路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以抢劫一判处颜晓川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关键词: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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