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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巫山:三轮车肇事逃逸 民警循线追踪查获肇事者

2017-08-27 18:40:46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重庆8月27日消息(记者刘湛 通讯员刘朝明)8月24日,家住重庆巫山城区的谭先生将一面写有“感谢人民好交警,助人为乐新风尚”字样的锦旗,送到县交巡警大队民警欧阳华君的手中,并连声道谢。原来,谭先生的小车被擦挂,民警循线追踪成功查获肇事者,为其挽回经济损失3万余元。”

8月8日8时45分,县交巡警大队勤务一中队接公安局指挥中心转警:平湖东路发生一起交通事故,肇事车辆已逃逸。执班民警欧阳华君带特勤迅速赶到现场,发现一辆放在停车位上的小车被肇事车辆碰撞并擦挂,前门及后门受损特别严重。

民警调取事发现场及沿线的视频监控,确定肇事车辆系三轮摩托车,肇事时间为8月7日22时左右。由于该车号牌被遮挡,视频监控不能反映号牌信息,加上事发时周边无人看见,案件侦破陷入僵局。民警顾不上休息,依托该车行驶轨迹,通过大量的视频监控信息,循线追踪。发现该车当日到克拉大都会楼盘收过玻璃废品,民警通过肇事逃逸人收废品时的相关信息,最终锁定违法行为人潘某及驾驶的三轮摩托车。

民警一方面组织人员对肇事车辆及驾驶人进行拦截。同时多方联系当事人潘某并动员其投案自首。8月9日7时许,潘某迫于警方压力主动来到交巡警大队。据当事人潘某陈述,由于当时思想开小差,不慎将停放路边的小车撞到。见周边无人,又怕担责赔偿,因此赶紧逃离。“万万没想到交巡警这么快就将案子破了”。潘某有些垂头丧气。

目前,当事人潘某已进行相应赔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三项,第二款之规定,潘某还将面临罚款1000元记12分、并处15日以下拘留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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