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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海关出33项措施助力东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17-08-24 18:36:23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广州8月24日消息(记者周羽)8月23日,记者从黄埔海关与东莞市政府联合举办的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黄埔海关出台33项措施助力东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

2016年6月,黄埔海关与东莞市人民政府签署了《推动东莞开展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综合试点试验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一年多来取得了一定成效。2017年,黄埔海关在合作框架协议的基础上,研究出台了海关进一步支持东莞深化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试点试验的33条措施,助力东莞为全国、全省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提供支撑。

据了解,海关的进一步支持举措共8大类33条,包括进一步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推进保税物流发展、压缩货物通关时间三分之一、建设应用“互联网+海关”平台、支持构建物流大通道、培育服务外贸新业态、支持东莞“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发展、推进企业进出口信用体系建设等。

黄埔海关办公室、改革办副主任殷允伟表示,东莞作为广东省乃至全国的对外开放高地、全球制造业基地、年进出口总额超万亿的外贸大市,加工贸易一直占有重要的位置,加工贸易是东莞构建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最为重要、也是最为紧迫的任务。海关的进一步支持措施集中在支持东莞加工贸易创新发展上;在此基础上,又紧密结合了今年东莞市改革计划任务、“倍增计划”、园区统筹组团发展战略等重点工作,力求做到方向一致 、步调一致。此外,着力在体制机制上全面改革创新,如建立“以企业为单元”的监管模式,相信33条措施全面实施后,东莞的企业将会有更大的获得感。

附33条措施:

一、进一步支持加工贸易创新发展

1.改革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开展“以企业为单元”加工贸易监管改革试点,推广实施以企业为单元、以账册为主线、以企业物料编码或HS编码为基础、周转量控制、定期核销的加工贸易监管模式,建立与企业生产经营实际相适应的“进、出、转、存、销”保税监管体系。

2.实施企业自主管理模式。强化企业自律责任和海关监管边界,引导企业自律管理。选取部分资信良好的企业实施自主备案、自主核报、自主缴税管理方式,账册设立环节由审核式向嵌入式转变,账册核销环节由企业自主核算并提交结果,海关通过风险研判进行随机抽核。调整对联网监管企业100%下厂核销的规定,改为每年按比例随机抽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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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键词: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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