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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发布基本公共服务配置标准 增加群众“隐性财富”

2017-08-22 16:10:3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南京8月22日电(耿志超)每个街道要设置1个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营运村镇公交配套道路全面改造为双车道四级以上公路……22日,江苏省人民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了《江苏省“十三五”时期基层基本公共服务功能配置标准(试行)》(以下简称《标准》)。

“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是富民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加群众‘隐性财富’的重要抓手。”江苏省发改委主任朱晓明表示,通过《标准》的发布、实施,将让老百姓清楚地知道自己身边有哪些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每个项目能提供什么样的服务功能,让各级政府明确基层的基本公共服务配什么、谁来配、在哪配,真正实现以标准化推动均等化、提高普惠性,解决好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

据了解,《标准》主要包括6个部分,提出了在农村以乡镇、建制村、自然村为空间配置单元,在城市以街道、社区、居民小区为空间配置单元,围绕包括公共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服务、住房保障、公共交通、市政公用、公共安全、环境保护、政务服务等不同的服务类别,细化出具体的服务项目,并明确其功能配置、配置主体和牵头负责单位。

朱晓明说,《标准》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要求,明确提出了政府能够、应该、必须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在功能配置时,做到既尽力而为,该兜底的坚决兜住,又量力而行,综合考虑全省各地的发展水平和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做到可操作、可持续,合理引导社会预期。同时,《标准》明确的是在基层必须配置的服务功能,不提硬件指标要求,防止因新建扩建场所增加基层负担。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按照“共建共享”原则,引导服务方式类似的各类平台和机构集中设置,提高基层资源配置效率,增强综合服务能力。

“《标准》明确的任务,不是要求各地一两年内就要完成的,而是要通过整个‘十三五’时期的努力,到2020年达到功能配置的要求。”朱晓明表示,《标准》的制定在全国尚无先例,是江苏省委、省政府的一个创新举措,因此将《标准》明确为“试行”。从明年起,将由江苏省发改委牵头,对《标准》的实施情况开展评估,根据实施的具体情况适时进行调整,不断完善服务领域、功能配置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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