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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修订物业管理条例 规范物业管理服务

2017-08-21 13:46:3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沈阳8月21日消息(记者郭威)辽宁出台《物业管理条例(修订草案)》,对物业的管理和服务问题进行了界定和规范。

物业管理涉及千家万户,随着住房制度改革不断深化和城镇化的加快发展,2008年颁布的《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已不能适应物业管理工作需要。为此,修订《辽宁省物业管理条例》被纳入省人大常委会2017年立法计划。

在审议中,大家列举了很多现在物业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比如业主合法权益保护渠道不畅,物业服务企业乱收费、服务差等,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单成繁就提出小区内交费停车,安全谁来保障的问题:“比较旧的小区,它没有地下停车场,院里有点地方就停车,现在多数都是属于物业公司收费,有的人就在小区把车给你砸了或者钥匙给你划了,一划划一大片。”

针对车库、车位这一物业管理纠纷和矛盾比较集中的问题,条例修订草案明确规定,物业管理区域内的车位、车库,应当首先满足本区域内业主的需要;建设单位未出售或者未附赠的车位、车库,应当公开,业主要求承租的,不得拒绝。

针对一些物业公司收费与服务不匹配的问题,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委员王润俊建议:建立科学合理的物业费制定、调整、收取制度,避免服务差、不交费的恶性循环。“建议在这个条例修订之后,还要有一个配套的章程,就是要对物业企业进行评级,你评上哪一级,你就按照哪一级来收费,就是你收费的标准和你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相适应。”

为解决专项维修资金使用难和续筹难问题,条例修订草案对专项维修资金的交纳、使用、补交、续交等也作出了具体规定,并明确了在危及安全情形下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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