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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中国》第一集:奉法者强(2)

2017-08-18 22:01:32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正定百姓记得,习近平总书记早在上个世纪80年代主政正定的时候,就开始重视法治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他曾提出,从全国来看,农村法制建设特别要针对封建宗族势力、黑恶势力加以防范,露头就打。

在一份公开的习近平担任正定县委书记时制定的文件中,法制教育就已经被写入其中。

“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搞好综合治理。家庭、学校和社会密切配合,在全县形成一个强有力的宣传教育网。”

“增强人民的法制和道德观念,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模范。”

在福建宁德担任地委书记时,习近平经常深入到基层,听取群众呼声。让当地干部群众至今印象深刻的是,习近平经常是带着律师“下访”,现场化解矛盾、解决难题,体现了他对运用法治方式解决社会问题的重视。

到福州工作后,习近平同样十分重视法治。福州晚报当年的一篇文章,记录了他对福州城市管理工作的一次调研。他明确提出,“城市管理要更加规范化法制化。”“逐步把城管工作纳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不断提高城市管理的水平。”

2007年8月,《之江新语》一书出版,收录了习近平担任浙江省委书记期间在《浙江日报》“之江新语”专栏发表的部分文章。其中有相当篇幅对法治作了深刻论述。

【解说词】

文章深刻指出——

“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不断发展和人民政治参与积极性的不断提高,对进一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提出了新的要求。”

“要牢固树立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和依法办事的法治理念。”

“市场经济必然是法治经济。”

“道德是法治的基石。法律只有以道德为支撑,才有广泛的社会基础而成为维系良治的良法。”

【解说词】

在上海工作期间,习近平对法治的重视和推进一以贯之。他提出,“不断提高执法水平,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为发展创造良好、宽松的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保证人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

【同期】中共中央政策研究室常务副主任、中共中央宣传部副部长 王晓晖

高度重视法治、大力推进法治,是习近平总书记治国理政的鲜明特点。在长期治国理政实践中,他深切认识到,法律是治国理政最大、最重要的规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必须厉行法治。他在浙江工作时就提出,建设“法治浙江”。党的十八大之后,他把依法治国纳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强调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习近平总书记法治思想来源于实践,又在实践中不断升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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