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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猥亵女童随养父回家 知情人:养父曾任财政所所长

2017-08-18 16:27:15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8月17日下午,在段某国住处的巷子口,一位50多岁的大姐向记者透露,段某国很早离婚,婚内有一子,现在郑州工作,很少回家。涉案男子段某某是段某国与其现任妻子之子。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 (记者 朱健勇 王荣辉)近日,“南京南站男子猥亵女童”案件引发舆论广泛关注。17日下午,嫌疑人段某某的父亲与受害女童在当地妇联部门的陪同下返回家中。警方通报称,受害女童兄长段某某承认其实施了违法行为。

8月15日,南京铁路公安处南京南车站派出所官方微博发布消息称,8月12日19时许,南京南站候车室内发生一起涉嫌猥亵女童案件。南京铁路警方高度重视,经过深入细致侦查工作,8月14日在河南滑县将嫌疑人段某某(男,18岁)抓获。经调查,同行的两名成年人为段某某父母,女童为段某某父母的养女。南京铁路警方依据查证事实,以涉嫌猥亵儿童罪依法刑事拘留了段某某,对段某某父母正在进行调查处理。

河南滑县财政系统人员通讯录显示,该县某乡镇财政所所长名为段某国。

8月16日,一位在政府工作多年的女士告诉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段某国以前是财政所的所长,后来因为到年龄了就内退了,有几年都没来了,他是二婚,“他退休后去卖保险了,别的就不知道了”。该乡镇政府的另一位工作人员说,段某国就曾给他推销过保险,但是后来没买。

8月17日下午,在段某国住处的巷子口,一位50多岁的大姐向记者透露,段某国很早离婚,婚内有一子,现在郑州工作,很少回家。涉案男子段某某是段某国与其现任妻子之子。

通过段某国社交软件相册展示资料,其儿子2008年在参加规范汉字书写活动中获奖,2013年还被评为“先进小先锋”。

当记者问及段某国小女儿的情况时,一名邻居表示,该女孩是段某国在2009年左右收养的,谈及收养原因,邻居称在当地有儿有女是一件很吉利的事情。“女孩好像是他亲戚的孩子,今年8岁,平时一家人经常外出游玩,感情不错”。

看法新闻记者在段某国的社交平台公开信息中,也发现了大量一家人出游的照片,从照片来看一家人其乐融融。

8月17日下午4点30分左右,段某国与受害女童返回家中,期间父女有说有笑,当地妇联部门人员也陪同左右,并不时为小女孩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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