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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组织部长落马通报现新词:长期隐匿行踪

2017-08-14 17:16:5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日前,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齐齐哈尔市委原常委、组织部长胡福绵严重违纪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长安街知事APP发现,胡福绵的通报中出现了一个特别的表述:长期隐匿行踪,脱离组织。

此前查处的案例表明,领导干部不愿意跟组织“交底”,目无组织、独来独往,总想脱离组织的约束监督,往往就是要出问题的前兆。

如实向组织请示和报告情况,是党内一项重要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十八大以来制定修订的多部党内法规,均对贯彻执行请示报告制度提出要求。《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规定,“领导干部必须强化组织观念,工作中重大问题和个人有关事项必须按规定按程序向组织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工作所在地要事先向组织请示报告。”

党内监督条例第二十四条要求,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领导干部应当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及时报告个人及家庭重大情况,事先请示报告离开岗位或者工作所在地。

近几年查处的案例显示,确实存在领导干部家属子女长期在国外不报告、家庭发生重大变故不报告、身边人出现重大事件不报告等情况。更有甚者,例如胡福绵,隐匿行踪,杳无音信,人跑到哪里、做什么事情组织上都不掌握。

胡福绵出生于1952年6月,黑龙江绥化人,曾任肇州县长,克东县长、县委书记,讷河市委书记,齐齐哈尔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组织部部长等职。

毕业于经济管理专业的胡发表过不少文章,早在1997年担任克东县委书记时,就发表过题为《根治水土流失发展农村经济》的文章。他的两篇论文还被收入公开出版的全国市县委书记优秀论文集中。

任职讷河时,胡福绵在全市政法干部大会和老干部大会等多种场合公开表示:“我从政以来,没有卖过官。现在没有,过去也没有,将来也不会有。如果谁发现我卖官了,请向上级反映,欢迎大家监督……”

据媒体报道,当时有一位副科级干部听说胡福绵是从克东县来的,就找到克东的好友让其“联络联络”。不过得到的回答是,“你还是不了解,胡书记不是那样的人。如果那样做,只能是适得其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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