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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推进会锦州召开

2017-08-14 14:03:2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沈阳8月14日消息(记者徐志强)为保护道路交通事故中受害人的合法权益,有效减少因道路交通事故引发的社会问题,进一步提升全省道路交通救助工作水平,7月28日,辽宁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工作推进会在市公安局召开。会议分析总结了近一年来辽宁省道路救助基金发展过程中的问题和经验,安排部署了工作新任务。省交管局副局长朱玉波,省救助中心主任刘鹏,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支队长马刚、副支队长刘玉鹏,全省各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及市保协会、市附属医院救助基金工作的相关负责人参加了会议。

会议期间,与会人员共同参观了凌海交警大队救助基金工作站、凌河交警大队救助基金工作站,对凌海交警大队工作站追偿工作案例和凌河交警大队工作站为肇事机动车受害人及时垫付急救资金从而避免群众上访的案例表示认可。

推进会上,马刚支队长对省局领导和各市兄弟单位的到来表示了欢迎,并表示会以此次会议为新的起点,认真贯彻落实朱玉波局长的讲话要求和本次会议精神,学习借鉴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大力发展救助事业,努力把救助基金工作提升到更好的水平。随后,与会人员观看了锦州市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中心拍摄的救助工作专题片。锦州市救助基金管理中心主任颜德志及沈阳、抚顺、营口救助基金的代表、锦州市救助基金成员单位部分代表、附属医院医务科副科长孟祥东、保协会秘书长分别作了经验介绍。省救助中心主任刘鹏在讲话中要求,要向锦州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学习,配齐相关工作人员,严格落实、依法垫付,提高效率、加大宣传,积极推进急救基金管理的水平,让党和政府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

最后,省交管局副局长朱玉波作了总结发言,他表示,锦州的救助基金管理工作出色,效果明显,体现了锦州市公安局领导和以马刚支队长为首的交警支队领导对救助基金工作的高度重视。他要求,各地救助基金管理中心务必要以此次会议为契机,根据当地实际制定出时间表和路线图,健全完善相关体制机制,全面推进救助基金工作,确保垫付资金垫付效率、惠民政策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让社会、老百姓能感受到关心、关注和关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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