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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图:揭秘河南省检察院办案场所(2)

2017-08-11 17:42:02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在查办厅级干部郭某时,郑州市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张卫星发现,郭某有很强的反侦查能力,起初拒不交代犯罪事实。

为了建立与郭某的信任,打开案件缺口,张卫星坚持人性化执法,并要求其他办案人员绝不刑讯逼供,注重思想疏导,坚持用温情来感化。

由于年龄问题,郭某患有高血压,张卫星不仅安排医生对其进行治疗,还定时为其测量心率和血压。

得知郭某将要生日时,张卫星还特别为其准备了四个菜和一碗长寿面,并给他看了儿子发来的短信。短信里,儿子告知了家里的近况,让他不要担心家人,并认真配合检察部门的工作。在看到办案人员为其做的一切以及公正、人性化执法的举措后,郭某的心理防线终于被打破,如实交代了犯罪事实。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侦查局干警张文辉,于2016年3月接到线索,由于区内司法工作人员杜某的玩忽职守,未对盗窃案件嫌疑人采取相应处置措施,致使其中一名盗窃嫌疑人被报案人殴打致死。

接到线索后,侦查局展开了案情的详细调查,对其中的细节问题进行剖析,并去了许昌、新乡等地的四所监狱数十次提审相关服刑人员,还到驻马店新蔡县向另一位盗窃嫌疑人进行了取证。

调查中张文辉了解到,杜某部队转业刚到地方工作不久,父亲去世后便经常往返于工作地与新乡老家,照顾其八十岁的母亲,分身乏术。特殊的家庭情况再加上杜某到案后的表现良好,张文辉便大胆向局领导提出对其采取取保候审的强制措施。得知此事后,杜某很感动,在后续的案件办理中非常配合检察机关的工作,法院也对杜某作出了有罪判决。

【揭秘】查办大案要案的神秘场所长啥样?

采访当天,省检察院还首次向媒体公开了河南检察机关查办职务犯罪大案要案时,对嫌疑人依法采取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场所——河南省人民检察院教育培训基地。

从外观看,这里和普通的居民小区相差无几,然而内部却是另一番“景象”。走进大门,在靠墙摆放的一张小桌子上放着嫌疑人使用的生活物品。一把黄色的牙刷,一支蓝色的笔,一个吃饭用的勺子,还有餐盒、拖鞋等。

“这些物品都是‘专供’的,你看这个牙刷的材质是硅胶,用力一捏就会变形;笔杆也很柔软,笔芯遇力可以回弹;勺子柄带个塑料圆球,能够防止吞咽。”省检察院反贪局综合指导处副处长王建波说,这些“特制”的物品能保证嫌疑人在情绪激动时,不对自己及他人造成伤害。“这都是我们基地首创发明的,吸引了不少国内同行前来取经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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