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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街道办武装部长滥用职权造成国家损失上百万 二审获刑五年

2017-08-11 13:49:18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海口8月11日消息(记者朱永 通讯员胡坤坤)谢某琼(男,1969年出生,原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凤翔街道办事处武装部部长),因涉嫌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于2015年4月13日被刑事拘留。在担任路网工程项目签订组副组长期间滥用职权违规审批,在担任凤翔街道办武装部部长、工委委员期间,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利,谢某琼一人犯数罪,近日,海口中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谢某琼犯滥用职权罪、受贿罪,判处五年六个月。

滥用职权违规审批,造成公共财产损失千万元

2012年至2013年期间担任海口市滨江西安置小区配套1、2号路网工程项目协议签订组副组长,具体负责项目征地红线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权属调查、补偿种类、数量的登记审查、审核拆迁公司和评估公司提交的相关统计报告、发动农户签订征收补偿协议以及将征收补偿协议呈交审核组、审批组审批。期间,谢某琼滥用职权,对不符合规定的事项予以审核通过并上报审批,致使公共财产遭受重大损失11206510元。

2011年,海口市政府决定征收琼山区府城镇铁桥社区林村、赵村等村集体土地用于修建琼山区滨江西安置小区1号、2号路网改造工程。2011年底,琼山区政府成立保障性住房周边路网土地征收和拆迁工作指挥部,指挥部下设协议签订组、审核组以及审批组。协议签订组负责对该项目征收范围内土地及地上附着物的征收与拆迁工作,时任府城镇政府武装部部长的谢某琼被任命为协议签订组副组长。12月,海口市琼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海口市顺丰房屋拆迁工程公司签订委托协议书,将南江花园暨滨江西安置小区1号、2号路网及其他路网范围内的土地及其地上建筑物、附属物的拆迁工作,以及拆迁对象的产权、结构、面积、现状、用途等情况的调查、登记工作委托顺丰公司负责,顺丰公司指派其工作人员符某(另案处理)担任该项目经理,负责该项目征地拆迁测量登记工作。符某为骗取国家征收补偿款,伙同琼山区铁桥社区居委会林村居民小组组长黄某(另案处理)与海口市房屋征收办公室工作人员何某亮(另案处理),将林村被征收土地范围内东阳家具厂后侧的一处平房实施扩建与加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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