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武汉市园林式小区评选启动 8月起即可申报

2017-08-04 13:29:00    中国青年网  参与评论()人

人民网武汉8月4日电 8月3日,记者从武汉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获悉,为进一步加强居住区绿化的建设与管理,深入推进“现代化、国际化、生态化”大武汉建设,切实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市民绿色“获得感”,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近日联合下文,启动武汉市2017年度“园林式小区 ”评选工作,这也是武汉市首次开展“园林式小区”的评选。

园林式小区是市民居住区绿化水平的综合反映,是城市绿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生态文明的具体体现。据市绿委办负责人介绍,园林式小区评选的申报范围为武汉市市域范围内现已建成3年以上的所有小区,含实行物业管理小区和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

园林式小区申报条件为实行物业管理的住宅式园林式小区占地面积应达到3万平方米及以上,绿地率达30%,未实行物业管理的老旧小区占地面积应达到1万平方米及以上,绿地率达25%;园林式小区建立健全绿化美化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庭院绿化规划布局应科学合理,树种选择“适地适树”,乔、灌、花、草搭配合理,植物造景有特色,乔灌木的种植面积应达到绿地总面积的70%以上;绿化养护适时,园容整洁,花草树木生长茂盛,景观和绿荫效果俱佳,环境效益显著;积极开展绿荫行动和节约型绿化建设,加强林荫停车场、屋顶垂直绿化、阳台和室内的绿化美化活动,沿街单位实施了拆墙透绿;居民有较高高的参与园林绿化建设管理的意识,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参加城市全民义务植树或绿化劳动,配合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建立并及时修正庭院绿化档案。园林式小区采取动态管理,定期组织复查审核,对有改变绿地使用性质、侵占绿地或不符合评选标准的,将取消其园林式小区称号。

据了解,“园林式小区 ”评选工作共分为五个阶段:第一阶段为申报和初审阶段,符合条件的小区根据《武汉市“园林式小区”评选标准》进行对照自查,自查合格的,报所在辖区房管局、绿委办初审,初审合格的,由区绿委办统一上报至市绿委办;第二阶段为书面审查阶段,市绿委办组织专家对各申报小区上报的材料进行书面审查,审查合格的进入下一阶段考评;第三阶段为现场考核阶段,市绿委办会同市房管局组织专家或第三方评价机构到各申报小区进行现场考核,考核合格的进入综合评议;第四阶段为综合评议阶段,市绿委办将现场考核合格的小区面向社会公示,接受市民投票和专家打分;第五阶段为命名表彰阶段,在综合评议基础上,报市绿化委员会审核认定,确定表彰小区并授予市级“园林式小区”荣誉称号。

武汉市未来将每年评选命名一次园林式小区,原则上每年评选命名数量不超过200个;每年8月为申报期,9月为初审期,10-12月为综合评审期,次年1-3月命名表彰。(王郭骥 刘爱 赵静)

相关报道: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