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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检验检疫局对进境货物未如实申报木质包装进行行政处罚

2017-08-04 13:14:29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天津8月4日消息(记者贾立梁 通讯员徐亮 安鹏升)近日,天津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就一批入境集装箱矿产品未如实申报木质托盘的违法行为,约谈了企业相关负责人,并根据《天津检验检疫局行政处罚简易程序》规定对国内收货人做出了行政处罚。

据了解,该批货物为进口瑞典袋装铁矿粉,为1个集装箱装运,检验检疫人员在现场开箱检验时,发现该货物使用了20个木质托盘作为铺垫材料,虽然木质托盘上有加施IPPC标识,但是进口企业未就使用木质包装情况进行如实申报。此行为违反了我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检验检疫人员遂对此作出行政处罚。

为避免此类违法行为的产生,天津检验检疫局提醒矿产品进口企业:报检前应加强与代理、国外发货方的有效信息沟通,以集装箱方式进口矿产品时,如集装箱内含木质托盘等木质类材料,应如实申报木质包装信息。入境货物木质包装申报不可随意,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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