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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公安厅推出15项便民利民措施

2017-08-04 12:20:27    央广网  参与评论()人

央广网海口8月4日消息(记者许云 通讯员陈炜森)记者从海南省公安厅了解到,按照有关海南省公安机关全面深化公安改革的部署,为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最大限度方便百姓、服务群众。日前,海南省公安厅党委围绕当前全省开展的“大研讨大行动”活动,本着“简政、放权、提速、增效”和“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的原则,从即日起推出了15项全新的便民利民服务措施,公布省公安厅各部门便民利民措施咨询电话,力求在创新公安行政管理、完善公共服务等方面进一步简环节、优流程、压时限,进一步提升群众的安全感、满意度和公安机关的公信力,倒逼各级公安机关不断强化窗口建设,转变工作作风,提高管理效能,以实实在在的举措让“大研讨大行动”成果和公安改革成果落地生根,让群众有更多的获得感,推动全省公安工作更好的服务保障美好新海南建设。

一、涉及居民户口和身份证、居住证的新举措:

1.提供旅客住宿登记临时身份证明服务

2017年7月15日起,未携带居民身份证入住旅馆的中国大陆公民,可到旅馆辖区派出所开具旅客住宿临时证明;也可由旅馆前台工作人员通过旅馆业QQ群、微信群,根据旅客提供的本人相关信息,当面或利用网络视频等技术,向辖区派出所核实身份后办理入住。

2.提供公民户籍业务办理进度网上查询服务

2017年7月31日起,开通户籍业务办理进度查询服务。公民可通过微信钱包“城市服务”进入户政栏目链接,可查询本人户籍业务审批办理进度。

3.提供新生儿取名重名网上查询服务

2017年7月31日起,开通新生儿取名重名查询服务。公民可通过微信钱包“城市服务”进入户政栏目链接,为新生儿起名进行重名查询并获取重名情况。

4.进一步缩短居住证办理时限

2017年12月31日起,申请办理居住证的公民,凡符合条件且提交资料齐全、受理点有制证设备的,可当场办结发放《居住证》;受理点无制证设备的,办证周期从15个工作日缩短至10个工作日。

5.主动上门为流动人口集中的企业办理暂住登记手续

2017年7月30日起,凡企业需一次性办理30人以上居住证,或者经省政府批准的重点建设项目企业员工需办理居住证的,辖区派出所应主动上门为其办理暂住登记和《居住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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