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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 接受王艳玲辞去副省长

2017-05-27 07:55:54    中国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省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接受王艳玲辞去副省长职务

河南商报讯(首席记者 高云)昨天下午召开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

鉴于王艳玲已调离我省工作,根据有关法律规定,接受王艳玲辞去河南省人民政府副省长职务。

免去李欣的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高保群为河南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刘占方为河南省人大常委会民族侨务工作委员会、外事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高跃波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职务。

免去曹更生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郭景泰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执行一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免去韩轩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仝雯娉、卢红丽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克磊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减刑假释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梁小冰、苏春晓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宗敏的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任命其为郑州铁路运输法院院长。

任命张开乐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任命刘大勇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信访局副局长。

任命张同仁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王松为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彭毅为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执行局副局长。

来源: 大河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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