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347名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京培训)
新华社北京5月13日电近日,来自吉林、江苏、广东、西藏四省区的347名新当选的新一届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在北京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办的2017年第一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
为期4天的培训,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分别安排了3位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2位工作委员会主任为学员授课。
为何要对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进行如此“高规格”培训?
郡县治,天下安。县级人大常委会是最基层的人大常委会,其工作状况、工作作风,直接关系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和人大工作的整体功效,也直接影响人民群众对我国根本政治制度以及党和国家的信心。
按照中央的要求,新一届的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实行专职配备。据了解,目前,全国县乡人大换届工作已基本完成,一大批没有人大工作经历的县级领导干部通过选举走上了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的工作岗位。他们面临工作角色和工作方式的重大转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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