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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中澳高级别安全对话联合声明

2017-04-22 22:41:5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悉尼4月22日电 根据两国领导人达成的共识,中澳首次高级别安全对话于2017年4月21日在悉尼举行。

中共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和澳大利亚外长毕晓普、总检察长乔治·布兰迪斯共同启动对话机制并出席首次对话开幕式。对话由中央政法委秘书长汪永清与澳大利亚外交贸易部秘书长孙芳安、总检察长部秘书长克里斯·莫雷蒂斯共同主持。双方就两国领导人确认的反恐、打击网络犯罪、打击跨国犯罪、司法和法律事务以及其他与安全相关的重要议题进行了讨论。

双方代表团同意,根据并在尊重两国法律和法规前提下,就以下领域开展合作。

一、司法和法律事务合作

(一)双方同意加强在司法和法律事务领域的合作。通过双边高级别安全对话、法律对话、互派团组和培训交流,双方将进行经常性磋商。澳方重申并承诺推动批准中澳《引渡条约》。

(二)双方将加强刑事司法协助框架下务实合作,提高合作效率和质量。

(三)双方将加强在移管条约框架下的合作。

二、网络安全合作

(一)双方重申致力于创建一个和平、安全、开放和合作的信息与通讯技术环境。双方一致同意支持联合国政府专家组的工作,并采取符合专家组报告的具体行动。

(二)双方将在中澳高级别安全对话机制下,建立打击和防范网络犯罪信息分享的机制,讨论打击网络犯罪及网络安全相关事项,交流相关情报和经验,防止两国在网络案事件领域出现冲突和危机。双方将合作打击网络恶意行为、网络传播儿童淫秽色情、电子邮件诈骗等跨国网络犯罪,协商确定重点案件开展联合执法行动。

(三)双方同意探讨开展打击网络犯罪联合行动的各种可行方案。

(四)双方将互派网络安全团组,通过工作会议、个案交流等方式,交换相关法律法规文本,了解对方法律环境、执法程序等相关情况,增进双方的友谊和互信。

(五)双方同意不从事或者支持网络窃取知识产权、贸易机密和商业秘密以获得竞争优势。

三、打击恐怖主义

(一)双方一致认为,在相互尊重的基础上开展反恐怖合作符合双方共同利益。双方将通过双边高级别安全对话、中澳部级反恐和打击跨国犯罪机制和反恐对话等就恐怖威胁开展务实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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