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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人民的名义》里“过桥贷款”是什么(2)

2017-04-15 04:16:44    华商报  参与评论()人

解读一

过桥资金的本质就是“拆东墙补西墙”

相关剧情:蔡成功向山水集团借5000万元作为过桥资金。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企业破产与改制法律服务部部长冯兴妮介绍,所谓过桥贷款,有两种情况:一种是指贷款企业或个人,短期内极缺资金,虽然已经与银行谈妥了一笔贷款,但放款还有时日,于是去找民间资本先借点钱,等银行贷款下来了就还上。二是有的企业或个人在银行的上一笔贷款到期了,为了继续获得贷款只能先找民间资本借钱还清上一笔贷款,等新一笔贷款到位再还钱。无论哪种情况,都改不了“拆东墙补西墙”的本质,所以“过桥”的说法十分形象。

这种短期的贷款,大都利率高、风险大,一旦银行后续借贷资金没跟上或者抽贷,企业资金链就会断裂。

解读二

未经股东大会同意股权质押不生效

相关剧情:蔡成功向山水集团借款时,未经拥有49%股权的工人同意,将大风厂的全部股权作为质押。

陕西法智律师事务所律师朱琳介绍,股权质押是指在公司的股份或股票上设定的质押,是权利质押的重要形式之一。《担保法》规定,依法可以转让的股份(特指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股票(特指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可以作为质押的标的。

各种不同类型的股权质押,其法律手续各有不同,当事人签订股权质押合同后,质押合同并不生效,而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才能生效。“以基金股份、股权出资的,当事人应订立书面合同。以基金份额、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权出质的,质权自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以其他股权出质的,质权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出质登记时设立。”朱琳表示,股权质押的生效不仅要经过股东大会的同意,还需要对外做工商变更登记,否则并不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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