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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 续期或提法律修改议案(3)

2017-04-08 10:36:43    中国经营网  参与评论()人

“研究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问题,积极配合有关方面提出相关法律修改议案。”处在“第一档”中,即“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按照党组办公会的主旨精神,“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是国土资源领域立法工作的“重中之重”。

“地方上很关心这个问题,因为直接面对公众诉求的是地方国土资源职能部门,我们也希望续期问题在法律层面上尽快有一个确定性的说法。”一位基层房产管理部门的官员称,毕竟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续期的问题,事关公众的切身利益。

《物权法》曾对此做出规定,即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自动续期。但是,对于续期的方式、有偿还是无偿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因此,公众关心的是,住宅建设用地续期的问题,核心是有偿续期,还是无偿续期。

2017年全国两会结束后,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回答记者有关住宅建设用地到期后使用权续期问题时曾提道:“没有前置条件。”但是,对于“没有前置条件”是否意味着“免费续期”,尚未有明确的说法。

按照国土资源部划分的立法工作“三档”,“全面深化改革急需的立法项目”作为第一档,被置于“力争年内完成的立法项目”之前,应该是在时间上较第二档有更为“靠前”的时间要求。

  法律地带

“与住宅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续期的问题一并被列入到2017年国土资源立法工作计划的,还有《土地管理法》修改。”前述不愿具名的地方国土资源厅内部人士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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