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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县初中生死亡调查:事发当晚惊喊“不要打我”

2017-04-07 22:56:47    新华社  参与评论()人

新华社北京4月7日电题:“泸县太伏中学学生死亡事件”调查

人民日报记者张洋新华社记者刘奕湛

2017年4月1日6时20分,泸州市泸县公安局太伏镇派出所接群众报案称:太伏镇太平街太伏中学男生宿舍楼外发现一男子俯卧在水泥地上没有动静。经查证,死者赵某,是四川省泸县太伏中学八年级(初二)4班学生。

事件发生后,当地警方立即开展调查工作,但互联网上也出现一些关于赵某死因的传言谣言。4月7日,泸州市委市政府召开媒体见面会,对这一事件的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此前记者也奔赴泸县实地采访,深入了解事件的前后。

事发前三天:

通过走访学校,记者了解到,赵某在3月27日晚自习后,与另外两名同学正准备翻墙出去买东西(零食)时被学校管理人员发现,次日通知了三名学生家长到校交换情况,要求三名学生写了保证书。

“他虽然有些‘小调皮’,但是在校期间,与同学的关系还是很好。”班主任张老师说,发生这样的事情,大家都很震惊,但根据我们了解的情况,初步判断不会是像网上传的那样,遭受欺负或遭保护费,至于为何走此路,我们也不清楚,从当老师这两年情况看,没发现这种情况,从同学那边也没了解到这种情况。

赵某父母于2001年结婚,婚后于第二年生下赵某。2012年,夫妻离婚,二人离婚后不久又复婚。2014年,二人再次离婚,孩子由父亲抚养。离婚后,赵某父亲一直在外务工,孩子由爷爷奶奶在家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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