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河南一警察涉刑讯逼供致嫌疑人死亡 官微自揭短

2017-03-29 06:31:11    人民日报 作者:倪弋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自揭其短”何以获点赞(论法)

《人民日报》( 2017年03月29日19 版)

近日,河南温县公安局官方微博“平安温县”发布了一则“警情通报”:该局民警办理一起电信诈骗案件时,涉嫌刑讯逼供,致使一名犯罪嫌疑人死亡。温县检察院已对此立案调查,公安机关将积极配合、依法惩处违规违法办案人员,并及时发布进展情况。

这则通报一经发布,不仅未因“自揭其短”而被广泛质疑、否定,反而赢得众多网友点赞:“自己主动站出来承认刑讯逼供并立案调查,正能量满满!”

刑讯逼供是司法领域中让人深恶痛绝的毒瘤,许多冤假错案的背后都有刑讯逼供的影子。发生在公安局的刑讯逼供案件固然暴露出公安机关管理不严、制度执行不力等问题,但“自揭其短”同样值得肯定。

点赞,来自主动依法纠正错误的担当。司法机关、司法人员失职乃至违法时,是查明真相、及时纠错,还是文过饰非、欲盖弥彰,体现的是司法机关的责任担当。用依法处置实现自我纠错,以信息公开赢得舆论信任,彰显出执法司法理念的进步。

点赞,源于坚持司法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自觉。人民对公平正义的价值追求是司法前进的方向。坚持司法公开、主动接受舆论监督,是保障公平正义实现的客观需要,也是提升司法权威和公信力的重要手段。只有将案件主动置于舆论聚光灯下,才是司法公开理念日益深入人心的结果。

点赞,在于善于引导舆情、破除涉警舆论偏见的作为。警察执法活动中发生死亡事件,公众往往将责任一股脑归为“执法者不当执法”,即便最终证明与警方无关,也无力改变公众的偏见,更不要说主动公开了。在发生类似事件时,少说、晚说甚至不说,很容易让社会舆论跑到事实前面。当权威信息无法占领舆论制高点,公众自然会形成偏见和批判性预设。

事实上,在司法机关勇于“自揭其短”并受到众多点赞的背后,折射的是规范执法的不断深入,司法公开公正的前进脚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