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辱母伤人案揭地下金融链:月息一分收十分放(3)

2017-03-27 00:52:06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开设赌场罪所涉及案件事实中均提出到,被告人单独或伙同其他人员开设赌场或赌局,借机向参赌人员放高利贷。此类案件表现为以开设赌场为办法,从赌局中抽头及向参赌人员发放高利贷为获利手段。相关案件所涉及的金额多在数万元左右,最终判处的刑期也较轻,多在有期徒刑一年左右。

除了前述两个罪名,内蒙古土默特右旗法院的一份刑事判决,也披露了官员放高利贷的一些情况。该案为建筑商石某某行贿当地官员李某某近百万元,被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判决书证实,李某某在任职期间,曾经对外放高利贷。但这份判决书未提及李某某的具体职务及放高利贷的金额,仅称此人因涉嫌贪污罪、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因高利贷引发的极端案件也有出现,中国裁判文书网收录的判决书显示,2014~2016年,全国各地法院作出的高利贷引发的命案判决共4例,4起案件造成4人死亡,案发时间为2012年至2015年。这4起案件中,3起系追讨高利贷过程中,欠债人对放贷人实施致命暴力行为,1起为暴力行为的诱因中包含部分高利贷因素。4起案件所涉罪名包括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放火罪。

上述3起案件分别为云南陆良王小荣放火案、江苏南京陈伟故意伤害案、湖南衡阳刘平故意杀人案。放贷人追讨高利贷,引发借款人以暴力来应对,是这3起案件的共同性情节。

陈伟案、刘平案所涉及的高利贷为打牌、赌博过程中产生,金额尽在数万元,但放贷人收取的月息均高过了本金。王小荣案判决书未提及高利贷如何产生。而这三人在被追债过程中,均遭到了放贷人的语言威胁或暴力殴打,成为其最终行凶的诱因。

判决书记载,王小荣案系放贷人组织人员来他的家里逼债,并多次进行语言威胁。2012年12月3日,徐某等人来王小荣家中追债时,王小荣对此不满,用家中的汽油泼向徐某并用打火机点燃,导致徐某因大面积烧伤死亡。

刘平案为放贷人刘某多次向刘平追讨高利贷,2015年8月6日,刘某和李某碰到刘平,先对其进行殴打,随后将刘平带到一处宾馆,采用罚跪、殴打等方式逼迫刘平还钱。两人在用车拉着刘平前往刘平的一个朋友处借钱时,刘平用刀先后刺向刘某和李某,导致李某伤重身亡。

陈伟案则为陶某等人向陈伟多次追讨高利贷,并多次对陈伟进行殴打,还逼迫其吸毒。2015年3月2日,陶某再次带人追债,并使用电棍电击、用板凳砸陈伟,陈伟掏出匕首一阵乱刺,陶某被刺中,因伤重而身亡。

这三起案件的判决结果不尽相同,王小荣、刘平均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陈伟则被判处有期徒刑9年。三人及其辩护人都以不同的表达方式提出,被害方对案件的发生存在过错,王小荣案、刘平案中,法院均未采纳这一辩护意见。而陈伟案中,陈伟和辩护人提到,陈伟的行为符合防卫过当或过失致人死亡,并非故意伤害。法院审理后认为,陈伟的行为有防卫性质,但明显超过必要限度。

是否做无罪辩护还未确定

再回到“辱母伤人案”。于欢的二审刑事辩护律师、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律师殷清利告诉第一财经记者,是做无罪辩护还是罪轻辩护尚未确定。

殷清利表示,当时(刚接手时)初步认为,进行罪轻的辩护是比较“实惠”的,但随着对案件的深入了解,情况可能会发生变化。他近日将到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申请阅卷,以便进一步在有罪无罪、罪轻罪重等方面进行确定。

与此同时,殷清利会对于欢在当时情况下,是否存在精神崩溃,进而产生后续行为,在精神方面存在障碍申请鉴定。因为在当时的情况下,于欢可能存在精神崩溃因素导致的精神障碍。

“如果精神鉴定方面,二审法院未能批准,辩护方也会申请专家鉴定,将来作为专家证言出现。但这一切都还在考量和研判中。”殷清利说。

于欢的行为是否属于正当防卫或防卫过当一直是本案的焦点。

一审判决书中,法院认为“被告人于欢持尖刀捅刺多名被害人腹背部,虽然当时其人身自由权利受到限制,也遭到对方辱骂和侮辱,但对方均未有人使用工具,在派出所已经出警的情况下,被告人于欢和其母亲的生命健康权利被侵犯的现实危险性较小,不存在防卫的紧迫性,所以于欢持尖刀捅刺被害人不存在正当防卫意义的不法侵害前提,辩护人认为于欢系防卫过当以此要求减轻处罚的意见本院不予采纳。”

讨债者当时在这张桌子上吃烧烤,一旁是当时用的炉子

讨债者当时在这张桌子上吃烧烤,一旁是当时用的炉子

殷清利告诉记者,今后辩护重点依旧在“防卫”上,是正当防卫,还是防卫过当,仍在研讨,“现在都还不好确定。因为于欢家的人,现在都联系不上,所以更加难说。等到山东高院阅卷之后,才好确定具体的方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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