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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科院专家:现对一二线城市征房产税是最佳时机(2)

2017-02-20 02:50:56    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评论()人

  现在仍是对一二线城市征房地产税最佳时机

  NBD: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明确提出房地产长效机制五大手段,其中房地产税备受关注,您认为是否该推行房地产税?为什么?

  倪鹏飞:房地产税推出是大势所趋,也势在必行,它具有多重作用,相当重要。仅从房地产角度来说,能够抑制投资和投机,调整房地产税收结构,同时也能够促进公平,调整收入分配,也有利于改善城市公共服务。

  从时间上来说,十八届三中全会对改革有总体布局,若兑现改革承诺,至少在2020年房地产税的框架应该初步形成,并在全国一些重要的区域和城市开征。全国全面开征可能还需要一个过程。

  事实上,2013年之前是最佳时机,因为住房相对比较短缺,房价一直在上涨,征收房地产税比较合适。现在房价已经出现新的变化了,特别是三、四线城市,征收房地产税的最佳时机也许错过,但是对于一、二线城市来说,房价还在上涨,开征房地产税仍是最佳时机,对抑制投资也比较有效。

  我们一直建议:先在上涨过快的城市开征房地产税,再向全国推行。初步建立之时,征税起点可以高一些、税率低一些,门槛宽一些,像其他国家一样,通过一段时间将房地产税制度完整地建立起来。

  NBD:有观点认为,房地产税对调控房地产作用不大,房地产税出台面临难题,您怎么认为?

  倪鹏飞:房地产税对宏观调控能不能起作用,我认为重庆的这次尝试是一个很好的观察。从实施效果来看,对“三无人员”的二套房开始征收房地产税变为对一套房征收,作为阻击炒楼的重要措施,很快起到了稳定重庆楼市的作用,尽管重庆房地产税税率不高。

  一些研究机构的研究结果显示:上海、重庆两个城市的实践表明,房地产税对抑制房地产投资是有效果的,只是由于征收的范围和程度非常有限,综合效果还不够显著。

  下一步,我认为深圳应该是房地产税扩大试点的理想城市。深圳是改革开放的排头兵,许多创新制度都是在深圳先行先试的。深圳目前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应该更多地用经济而不是行政手段解决市场问题。内地房地产模式最初学自香港,这个桥梁是深圳,实际上是深圳学香港、全国学深圳。香港房地产模式体系中就有房地产税,深圳也可配套借鉴香港的经验,创造适合内地发展的模式,供全国借鉴。

  防范风险要“抑制炒”、“支持住”

  NBD:多个城市近期上调了贷款利率折扣,个人房贷监管趋严,您认为未来房贷利率趋势如何?

  倪鹏飞:我认为贷款利率的变化是合理回归,正常的消费行为要按正常的利率开展,尤其当房地产市场出现分化的时候,中央提出因城施策,三四线城市应该松贷款支持消费,一二线城市紧贷款抑制投资,但金融机构出于盈利性和安全性考虑,为了扩大一二线城市市场份额,在最低利率的基础上实行八五折信贷,不仅刺激了消费,更刺激了投资和投机。因此,贯彻支持中央关于房地产的调控,一二线城市房贷利率应该取消优惠,回归到正常水平。

  此外,近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研究制定了《证券期货经营机构私募资产管理计划备案管理规范第4号》,要求资管计划禁投16个城市房产项目,从而堵塞过去一些金融机构利用监管的漏洞和空隙,将资金流入到房地产市场的行为。这必将收紧房地产领域的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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