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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小平留下十大政治遗产

2017-02-19 09:21:03    齐鲁晚报  参与评论()人

原文发表于2014年08月21日《齐鲁晚报》

8月22日是邓小平诞辰110周年。日前,记者专访了国家行政学院教授许耀桐,许耀桐认为,邓小平大体有十大政治遗产:

1、推进民主化。邓小平指出,“社会主义愈发展,民主也愈发展。”

2、推进法治化。“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

3、废除领导职务终身制。邓小平指出,“任何领导干部的任职都不能是无限期的。”

4、推进政治体制改革。邓小平明确提出“对体制的革命”。

5、推进党政分开。邓小平提出,党的领导是不能动摇的,但党要善于领导,党政需要分开。

6、推进党的改革。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要贯彻民主集中制。邓小平认为,“民主集中制执行得不好,党是可以变质的,国家也是可以变质的,社会主义也是可以变质的。干部可以变质,个人也可以变质。”

7、推进政府改革。实行政企分开、权力下放,让政府为社会服务。

8、推进监督工作改革。加大对权力的监督工作。

9、推进反腐倡廉。邓小平曾告诫:“这个党该抓了,不抓不行了。”

10、推进中国特色政治发展。

许耀桐认为,现在是“邓路习走”,习近平总书记沿着邓小平当年开创的道路走下去,就一定要继承这十大政治遗产,并且接着把它们都做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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