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向袭警辱警说“不”(论法)
倪 弋
平安祥和、岁月静好的新春佳节,有的人却在用辛勤甚至生命为之负重前行:除夕之夜,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民警曲玉权在执勤出警过程中遭歹徒袭击不幸壮烈牺牲。除了曲玉权,就在短短的春节期间,全国至少另有9名警察因公殉职。
然而在这些让人悲痛的事件发生后,却有一些人在网络上公然侮辱警察、亵渎烈士,甚至是别有用心地煽动暴力袭警。对这些袭警辱警的违法犯罪行为,各地公安部门快速反应,依法进行了严肃的查处打击,赢得了绝大多数网民的叫好。
近年来,类似的袭警辱警事件时有发生。袭警辱警事件的频仍,不仅会对警察人身安全和心理健康带来巨大冲击,也会破坏健康安全的执法环境,如果任由相关现象继续恶化,可能陷入“民不惧法,警难执法”的困境,将极大影响社会治安稳定。
事实上,袭警辱警事件频仍的背后,更深刻反映的是一些人对法律规则的漠视。如何更好地保障警察执法权威,事关法律尊严和社会秩序的和谐稳定,需要下大力气解决。
保障警察执法权威,需对破坏执法行为依法严惩。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人民警察法等法律条文明确赋予人民警察以正当的执法权,并且针对辱警、袭警等侵犯执法权威的行为明文规定了法律责任。这为惩治辱警、袭警等违法行为,维护警察执法权威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和保障。因此,公安机关应坚决运用法律的“铁齿钢牙”切实捍卫民警正当执法权益。
保障警察执法权威,需不断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打铁还须自身硬”,只有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质量,明晰执法的目标、依据和程序,加强执法队伍自身建设,努力打造规范执法、文明执法、为民执法的警察形象,才会获得人民群众更多的认同,营造更为和谐融洽的警民关系。
保障警察执法权威,需重视舆论宣传,敢于善于主动发声。在涉警舆论中,往往存在一种批判性预设,即袭警者不会无故施暴,而执法者滥用职权才是起因;在信息传播中,公众也更容易关注负面报道。基于此公安机关更要敢于善于主动发声,及时、客观、负责任地还原事实真相,讲清原因、释明责任,既及时澄清舆论误解,也绝不遮掩自身错误,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的姿态积极主动回应舆论,将更有助于塑造良好的警察形象和保障警察执法权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