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丽江警方微博指责被打游客放荡 涉事民警被处分

2017-02-11 19:35:46    政府网站  参与评论()人

2017年2月10日23时许,丽江市公安局宣传民警在浏览一篇网络文章时,将文章分享到@云南丽江警方新浪官方微博,导致文章被转发,@云南丽江警方新浪官方微博管理员发现后,第一时间删除了微博,并与当事人进行了沟通说明,表达了歉意。

对此事给@琳哒是我造成的影响,我们再次表示歉意!丽江市公安局在核实情况后,2017年2月11日,经丽江市公局研究,依照公安机关纪律规定,对涉事民警给予行政记过处分。

今后,我们将汲取教训,严肃纪律,加强管理,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

丽江市公安局

2017年2月11日

来源:丽江市公安局官方微博

法制晚报讯(记者董振杰)女游客在云南丽江被打毁容事件发生多日,目前6名嫌疑人已被批捕。2月10日晚,丽江警方官方微博转发指责被打女游客“放荡”的内容。今天凌晨,丽江警方道歉称这是近期警方官微出现登录异常现象所致。

转发指责被打女游客放荡文章丽江警方道歉

记者看到了网友对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的截图,“云南丽江警方”蓝V账号在官微上@被打女游客“琳哒是我”,称“原来‘琳哒是我’在丽江背着男朋友用陌陌约炮被打的?真的浪荡?值得同情吗?”官微还贴出了一张“死里逃生的丽江大理之旅(内附丽江打人事件)”文章截图。记者在网络上搜到了文章部分截图,这是一名男子讲述的云南丽江约炮经历,自称在去年11月光棍节约过被打女游客。(法制晚报微信公号ID:fzwb_52165216)

对于此事,被打女游客“琳哒是我”质疑警方污蔑、抹黑自己形象。目前,该微博已被删除。

今天凌晨,云南丽江警方官方微博管理员发布致歉信:“近期我们警方官方微博登录出现异常现象,2月10日晚,我们发现警方微博转发了网络上的一篇博文(不代表官方)。发现后,我们立即删除了博文,给@‘琳哒是我’带来的不便,我们深表歉意!今后,我们将加强微博维护管理工作。同时,我们也发现有新浪微博用户,使用了我们的官方微博头像,请广大网友留意,我们也正在核查。”

(责任编辑:孙启浩 CN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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