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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人机威胁航空安全 有机场2天内遇4起非法飞行(1)

2017-02-09 01:56:16    新华网  参与评论()人

新华网北京2月8日电 题:机场“净空”难净,无人机威胁航空安全该如何管?

新华社“中国网事”记者张骏贺 李力可

目前,越来越多的轻小型无人机进入百姓生活:电商用无人机送货、人们用无人机带年货拜年、无人机航拍……然而,随着“飞友”的增多,无人机也有些“失控”。

近年来,无人机频繁闯入各地机场“净空区”,多次造成航班晚点,对民航飞行安全构成了威胁。无人机非法飞行屡禁不止,难道真的“无人管”?

  无人机频“闯”机场

2月5日,昆明长水机场发生2起无人机闯入机场净空保护区事件,无人机直接飞入了长水机场的跑道区域。而在2日、3日两天内,长水机场竟发生4起无人机非法飞行事件。

记者查阅资料发现,近年来,无人机“闯入”机场影响航班起降,在国内已多次发生。2月3日,深圳机场有三个航班机组同时报告,在飞机起飞或落地过程中发现疑似无人机的不明升空物,威胁飞行安全。空管部门在接报后采取紧急措施,调整进出港航班间隔的同时指挥空中飞机避让,导致多个出港航班出现不同程度的延误。

2月2日,国航CA1918航班机组在四川绵阳机场32号跑道方向上空发现一架发光飞行器,机场方面经2个多小时排查、确定该区域净空无障碍物后,才恢复正常起降。

而在去年5月28日,一架疑似无人机的飞行物体出现在距成都双流机场龙泉百合寺导航站17公里处,导致双流机场东跑道停航关闭1小时20分钟……

记者了解到,多地机场都在机场跑道向两端延伸20公里、向两侧延伸10公里的一个长方形范围内划定了净空保护区。然而,随着城市建设不断拓展,民众活动范围已越发接近原本位于市郊的机场。四川省通航协会秘书长张伟表示,无人机使用者越来越多,“净空”难净的现象也越发明显。

  “黑飞”威胁航空安全

记者调查发现,我国对无人机行业早已有明确法律规定进行监管。

早在2013年,中国民用航空局(以下简称民航局)就出台了《民用无人机驾驶航空器系统驾驶员管理暂行规定》,要求飞出视距(距离超过500米或高度超过120米)或驾驶空机重量大于7公斤的无人机操控人员需持有“执照”。

2013年12月1日施行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审批与管理规定》,明确了包括无人机在内的通用航空飞行任务的审批与管理工作。

2016年,民航局空管行业管理办公室发布《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系统空中交通管理办法》,其第十条规定,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应当为其单独划设隔离空域,明确水平范围、垂直范围和使用时段。可在民航使用空域内临时为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划设隔离空域。但飞行密集区、人口稠密区、重点地区、繁忙机场周边区域,原则上不划设民用无人驾驶航空器飞行区域。

中国航空器拥有者及驾驶员协会(AOPA)执行秘书长、无人机管理办公室主任柯玉宝介绍,2015年12月,民航局飞行标准司发布了《轻小无人机运行规定(试行)》,其中对无人机首次进行了细化分类。规定要求,无人机驾驶员必须取得适航许可,按相关规定在取得执照、合格证、等级、训练等方面符合要求才允许飞行,否则就是违规操作,属于“黑飞”将被罚。

另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规定,民用航空器在管制空域内进行飞行活动,应取得空中交通管制单位的许可。否则,民用航空主管部门将责令停止飞行,对该民用航空器所有人或者承租人处以罚款;对民用航空器的机长也有相应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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