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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霾新政:中国官员考核环境权重首次远超GDP(1)

2017-01-15 12:44:21    一财网  参与评论()人

原标题:治霾新政:中国官员考核环境权重首次远超GDP

近日,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赵辰昕在月度例行宏观数据发布会上表示,近期印发的多个涉及到生态文明指标的考核,对生态环境质量等体现人民获得感的指标赋予很高的分值和权重。

官员考核环境权重加大

2016年入冬以来,全国重污染天气频发,持续时间长,影响范围大,给经济社会发展带来了不利影响,引起了全社会的关注。临近春运高峰和春节假期,再度袭来的重污染天气过程让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又紧张起来。

据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北京、天津、河北、河南、山东、山西、内蒙古省级环保预报部门联合预报会商预测,预计1月14-18日,京津冀中南部、山东西部、河南北部、山西局部可能出现一次区域性重污染过程。

赵辰昕提到的生态文明指标考核包括近期出台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以及发改委、统计局、环保部、中组部等基于此文件制定等《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和《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上述文件对评价考核的方式、主体、对象、内容、时间以及指标体系、结果应用、组织协调、能力保障等作出具体规定。

据了解,2016年12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生态文明建设目标评价考核办法》实行党政同责,采取年度评价和五年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年度评价由统计局、发改委、环保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实施,重点评估各地区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总体情况,侧重于引导各地区落实生态文明建设相关工作。

五年考核由发改委、环保部、中组部会同有关部门按照《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目标体系》实施,主要考核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以及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生态文明建设重大目标任务完成情况,侧重于强化省级党委政府生态文明建设主体责任,每个五年规划期结束后开展一次。通过年度评价和五年考核相结合,能够更好地推动地方党委政府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重点目标任务。

第一财经在发布会现场了解到,绿色发展指标体系包含考核目标体系中的主要目标,以及有关措施性、过程性的指标,包括资源利用、环境治理、环境质量、生态保护、增长质量、绿色生活、公众满意程度等7个方面、共56项评价指标,采用综合指数法测算生成绿色发展指数,衡量地方每年生态文明建设的动态进展。

考核目标体系以“十三五”规划《纲要》确定的资源环境约束性目标为主,包括资源利用、生态环境保护、年度评价结果、公众满意程度、生态环境事件等5个方面、共23项考核目标,体现少而精、避免目标泛化,使考核工作更加聚焦。两个指标体系在指标设置、分类、权重等方面作了衔接,并可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纲要及生态文明建设进展情况作相应调整。

具体权重方面,第一财经经过查阅发现,资源利用权重占29.3%,环境治理权重占16.5%,环境质量权重占19.3%,生态保护指标权重占16.5%,增长质量权重占9.2%,绿色生活权重占9.2%。其中GDP增长质量权重不到资源利用、环境质量权重的一半,占全部考核权重不到10%。

具体而言,人均GDP增速权重仅占1.83%,但是单位GDP能耗权重达到2.75%;PM2.5指标达标权重占2.75%,地级及以上城市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权重为2.75%;地表水劣五类水体比例、森林覆盖率等权重也为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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