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新闻 > 中国新闻 > 正文

沈佳这么掩护受贿:用自己1万的表换别人50万的表(2)

2017-01-04 20:35:36    中纪委网站  参与评论()人

王艾华送给沈佳300万元,这300万元的故事还没有结束。过了一段时间,沈佳因为听到一些风声,担心有风险。

沈佳(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案件审理室原主任):检察院可能要调查王艾华的事儿了,我听到以后那肯定是越发害怕了。我让我内弟,把那个钱原数就给他退回去了。

王艾华(赤峰中色白音诺尔矿原总经理):过了一年半多的时间了,他又给我打电话,四月份,打电话意思这钱我还用。在我心里来讲,纪检委的干部,是很神圣的,他们都应该要求都是很严格的。但是后来他呢,做了这事,我就觉得有点过。后来逼得我没办法,我就这么想,反正你不是要吗?那我就从账户里打过去了。

沈佳身处纪委核心部门却如此肆意妄为,属于典型的“灯下黑”现象,也警示着如果对“自己人”监督缺失,就可能带来严重后果。

李杰(时任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副书记监察厅厅长):沈佳能利用纪律审查的权力谋取私利,也表明我们的检查和审查的环节,好多环节都虚置化,我们是专责监督机关,结果我们内部的监督机制还不完善,我们必须破这个课题,使我们的权力制衡更科学有效,坚决防止各个环节上的个人和少数人说了算。

关闭